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7名。

并购重组委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设置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