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第二章 并购重组委的组成 第七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并购重组委的组成 第七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