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建立履约合作机制和船员投诉受理处置机制。研究完善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开展船员权益保障立法研究,改善船员发展的法治环境,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完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省级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在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框架下,完善船员劳动合同范本,研究建立船员工资统一指导标准,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集体协商争议和船员投诉处理机制。

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建立履约合作机制和船员投诉受理处置机制。研究完善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开展船员权益保障立法研究,改善船员发展的法治环境,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完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省级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在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框架下,完善船员劳动合同范本,研究建立船员工资统一指导标准,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集体协商争议和船员投诉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