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 《纲要》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督促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彰,形成老龄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在2005年对《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
《纲要》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督促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彰,形成老龄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在2005年对《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