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 2.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 2. 2. 措施。 ——抓紧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老年人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地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 实施《纲要》的保证 (一) 加强组织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和完善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任务和职责,核定编制,配备干部,保证必要的工作… (二) 加大经费投入。 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用于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市居民… (三) 加快体制创新。 大力推进老年福利事业社会化、产业化和法制化进程。在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投入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计划、财政、工商、… (四) 重视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加强老龄问题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密切注视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关注老年人口状况,建立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形成统计工作制度,为科学规划和科学决… (五) 建立督查和评估机制。 《纲要》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督促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和职责范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