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验收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验收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赠款项目取得的成果及产生的相关权益归国家所有,形成的知识产权按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