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章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和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4日公布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令第59…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