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200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范蠡科技奖的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单位将准备齐全的申报项目资料报送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预审;

通过预审的申报项目由推荐单位统一推荐到奖励工作办公室;

推荐单位设有科学技术奖励的,可在本单位奖励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