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学会范蠡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200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

凡申报范蠡科技奖的科技成果,均应经过一年以上实践应用,并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系指已取得的直接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平均净增经济效益。包括净增产值,降低工程造价(以审定的预算为基础)和原材料消耗、节约能源,实际创收的利税额,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均应以具体数字说明。如有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应另外列出,供评审时参考。

社会效益一般是指在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公共污染、保护环境、减轻自然灾害、有利于生态平衡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