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一、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一、 一、 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