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2008年) 二、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九)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2008年) (九) 二、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九)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乙(丙)级资质认定;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