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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空中交通服务是空中交通管理的主要部分,包括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任务是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及在机动区内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维护和加快空中交通的有序流动。

飞行情报服务的任务是向飞行中的航空器提供有助于安全和有效地实施飞行的建议和情报。

告警服务的任务是向有关组织发出需要搜寻援救航空器的通知,并根据需要协助该组织或协调该项工作的进行。

上述空中交通服务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