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十五章 飞行高度层 第一节 航路和航线飞行高度层配备 第四百零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四百零七条 第十五章 飞行高度层 第一节 航路和航线飞行高度层配备 第四百零七条 在同一航线有数架航空器同时飞行并且互有影响时,通常应当 分别把每架航空器配备在不同的高度层内。如果不能配备在不同的飞行高度时,可以允许数架航空器在同一航线、同一高度层内飞行,但是各架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纵向间隔。 第四百零六条 目录 第四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