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十四章 飞行流量管理 第二节 实施飞行流量管理的原则 第四百零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四百零二条 第十四章 飞行流量管理 第二节 实施飞行流量管理的原则 第四百零二条 协调定期航班时刻,由航空器经营人提出,经地区管理局审核 后,由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批准。协调非定期航班时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百零一条 目录 第四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