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百六十九条

第三百六十九条 塔台管制室、机场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应当配备直通电话

通信设施与下列单位进行通信联络:

本机场所在地区的区域管制室、进近管制室;

相邻的有协调移交业务的进近管制室、塔台管制室、机场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区域管制室;

机场援救与应急处置部门;

机场现场指挥中心;

停机坪管理服务部门;

机场灯光部门;

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气象室;

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航空通信部门;

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航行通告室;

直接控制的机场导航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