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八章 雷达管制 第十三节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十三节 第八章 雷达管制 第十三节 雷达在机场管制服务中的使用 第二百五十六条 监视雷达系统可以用于提供以下机场管制服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 使用场面监视雷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