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五章 程序管制 第七节 进场管制 第一百六十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五章 程序管制 第七节 进场管制 第一百六十九条 航空器着陆顺序应当按照先到达先着陆的原则予以安排。执 行不同任务或者不同机型的航空器同时进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优先着陆顺序。通常情况下,遇到紧急情况的航空器、执行重要任务的航空器,应当允许优先着陆。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