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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附件三:

附件三:

总调、管调、报告室岗位资格培训大纲

§3.31 总调、管调、报告室岗位资格培训大纲是根据《中国民用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培训规则)而制定的有关总调、管调、报告室岗位培训的具体内容,以便有关部门在制定培训计划和安排培训时作为参照,它包括以下两部分:上岗前培训和实地操作。

§3.32 培训要求:

(a)每阶段培训完成后,经考试合格方能转入下一阶段培训;

(b)每次培训前,教员应向受训者讲明本次培训的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c)在进行岗位培训时,应确保每名受训者有一名教员监督;

(d)教员根据受训者在培训中暴露的问题,可采取随时进行个别或集体讲评办法,以促使受训者改正缺点;

(e)每次培训,教员、受训者应认真填写《培训规则》附件六《考核记录表》,并存入受训者技术档案;

(f)凡有条件进行模拟机培训的单位,受训者在上岗前应当进行模拟机培训;

(g)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由易到难的培训内容。

§3.33 上岗前培训是培养符合总调、管调、报告室工作要求的专业人才,为岗位技能培训和今后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培训方式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完成。

§3.34 课堂教学重点是传授知识和经验,增强受训者对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整体概念。

§3.341 课堂教学包括内容:

(a)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

(b)本单位的工作程序和通报程序;

(c)有关的管制协议和航空协定;

(d)有关的军民航机场资料和通信导航设施;

(e)通用航空飞行的有关规定;

(f)外国航空器管理规定;

(g)有关航空公司状况;

(h)专机工作的有关规定;

(i)所辖范围的机场、航线、管制区的分布;

(j)常用机型性能数据;

(k)如何判读五十万分之一和一百万分之一的地形图;

(l)如何判读航图(航线图、进离场图、机场图等),包括图中各种符号的确切含意;

(m)航空固定、非固定格式电报中各项内容的确切含意;

(n)各种电报的优先等级和编发方法;

(o)全国情报区、高空区和中低空管制区划分情况;

(p)全国国际航路和高空航路分布;

(q)飞行数据处理;

(r)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和需要通知的单位;

(s)接收和编译航行通告;

(t)AIP和有关的国际、国内常用资料的使用;

(u)办理行政文电的有关规定;

(v)雷达、导航、通信设备的基本原理;

(w)如何阅读气象资料和天气情报报文;

(x)实施流量管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