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1998年) 附件一:
附件一:
区域管制岗位资格培训大纲
§1.1 区域管制岗位资格培训大纲是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简称培训规则)而制定的有关区域管制教学的具体内容,以便有关部门在制定基础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安排培训时作为参照。它包括以下四部分:上岗前培训、助理管制岗位培训、程序管制岗位培训、雷达管制岗位培训。
§1.11 培训要求:
(a)按照培训大纲,每阶段培训完成后,经考试合格,方能转入下一阶段培训;
(b)每次培训前,教员应向受训者讲明本次培训的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c)进行岗位培训时,应确保每名受训者有一名教员监督;
(d)教员根据受训者在培训中暴露的问题,可采取随时进行个别或集体讲评办法,以促使受训者改正;
(e)每次培训,教员、受训者均应认真填写《培训规则》附件六《考核记录表》,并存入受训者技术档案;
(f)凡有模拟机的单位,受训者在上岗前必须进行模拟机培训,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行岗位培训;
(g)在有多个管制扇区的管制中心,应首先在飞行量较小的扇区培训,然后再到飞行量较大的扇区。每完成一个扇区的培训,都要进行资格检查,检查合格后再转移到个扇区。
§1.12 上岗前培训
§1.121 本阶段是培养符合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要求的专业人才,为岗位技能培训和今后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培训方式主要由课堂教学完成。
§1.122 课堂教学重点是传授知识和经验,增强受训者对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整体概念 。
§1.123 课堂教学应着重讲授下列内容:
(a)本区域管制中心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b)本区域管制中心与相邻管制单位的协调和移交规定;
(c)特殊情况处置程序和搜寻援救规定;
(d)本区域管制中心所辖区域范围、边界和航路,以及相邻管制区内航路走向、距离、地形特征、最低安全高度等;
(e)经常进出本管制区的机型的性能数据;
(f)如何判读五十万分之一和一百万分之一的地形图;
(g)如何判读航图,包括对图中各种标志的确切含意;
(h)本区域管制中心内各机场资料,军民航机场,禁区、限制区、危险区及重要地理位置,通信导航设备的种类及位置;
(i)全国飞行情报区划分,高空管制区划分和中低空管制区划分;
(j)全国国际航路和高空航路分布;
(k)流量管理办法;
(l)本区域气象特征;
(m)飞行冲突敏感点,军民航指挥特点;
(n)本单位有关行政规定。
§1.13 助理管制岗位培训
§1.131 受训者通过上岗前基础培训后,需要进行助理管制员岗位培训。本阶段是培训受训者在各助理管制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并获得在这些岗位上独立工作的资格。
§1.132 本阶段培训分为课堂教学和实地操作两部分,并要按照《培训规则》中岗位培训程序所规定的步骤进行。
§1.1321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应重点提高受训者掌握知识的熟练程度,并要有一定数量的书面作业进行强化和巩固所学知识;
§1.1322 教材:使用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编制的教学材料,必要时可以补充其它教学材料;
§1.1323 教学内容:本区域管制中心与其它管制单位的通报关系、方式和特殊规定;
§1.13231 飞行预报和飞行动态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1.13232 在本区域管制中心外航路使用情况和概要,从本区域管制中心外第一个导航台至本区域管制中心内的准确航路走向和距离;
§1.13233 定期航班时刻表中与本区域管制中心有关的航班,从起飞到进入本区域管制中心的概略时间;
§1.13234 进程单的填写方法;
§1.13235 通信、雷达、气象、航行情报等保障部门的责任范围、联络方式;
§1.1324 教学方法:给受训者 本区域管制中心区域地形图(一百万分之一),图 中只标明部分航路、区域边界和导航设施。要求受训者能够补充和增加下列内容:
(a)航路;
(b)导航设备;
(c)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军用机场的有关资料;
(d)扇区和相邻管制区的边界,相邻管制区的名称;
(e)进近管制区边界和进出点高度限制;
(f)航路最低高度层、航路最高标高和最低安全高度;
(g)航路走向和航段距离;
(h)限制区、危险区、禁区和飞行控制线,包括高度、位置和时间限制;
(i)所有等待航线;
(j)未设进近管制的机场的ILS航道方向。
§1.13241 根据预报编制飞行计划
§1.13242 根据所给指令填写进程单。
§1.133 实地操作:
§1.1331 实地操作重点是灵活运用和巩固所学知识、发挥个人技能、熟练使用所需设备。
§1.1332 应当按照下列席位顺序进行实地操作:
(a)次日飞行计划编辑;
(b)飞行和动态数据处理;
(c)管制协调。
§1.1333 实地操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a)教员与受训者共同回顾课堂教学所学到的知识,教员重点说明本岗位将要用到的知识和技能;
(b)给出一定时间,让受训者进行岗位熟悉;
(c)在教员的监督下开始实地操作;
(d)适时进行工作技能检查。
§1.134 受训者在完成各助理管制席位的实地操作后,至少应当具备下列能力:
(a)接收、处理长期和次日飞行计划;
(b)按非自动和自动模式处理飞行数据;
(c)迅速准确地传递飞行动态和其它飞行情报;
(d)有效的平面通信和管制协调;
(e)熟练使用进程单。
§1.14 程序管制岗位培训
§1.141 本阶段是培训受训者履行程序管制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并获得在这些岗位单独工作的资格。受训者在完成助理管制岗位培训并获得独立工作的资格后,应进行程序管制培训。程序管制培训是下一阶段雷达管制培训的基础。
§1.142 本阶段分为课堂教学、模拟培训和实地操作三部分,并要按照《培训规则》中岗位培训程序所规定的步骤进行。
§1.1421 课堂教学:回顾在院校空中交通管制专业学习中有关程序管制的知识,结合本区域管制中心的具体情况,重温程序管制的各项规则和程序,重点是本单位的管制程序和调配原则;
§1.1422 摊材:使用本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编制的教学材料,必要时可补充其它资料。
§1.1423 通过课堂教学,受训者应当熟练掌握如下内容:
(a)有关程序管制的规则和程序;
(b)进程单的摆放和正确填写方法;
(c)各种情报通报后的记录方法;
(d)管制协调方法;
(e)标准的管制用语;
(f)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43 模拟培训:模拟培训是为受训者创造更接近实际工作环境,重点是使受训者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通过前段培训所获得技能,熟练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1.1431 培训内容:
(a)对进港、出港和等待的航空器发布管制许可;
(b)为航空器提供正确的垂直、纵向或侧向间隔;
(c)使用标准的无线电和内话通信用语和程序;
(d)使用标准的符号和简字在进程单上记录管制许可、飞行动态和情报;
(e)准确转递管制情报;
(f)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g)正确实施交接班;
(h)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本管制区内席位间的管制移交;
(i)按照协议进行两个管制区之间的管制移交。
§1.1432 模拟方法:
§1.14321 给定实际管制区域和一定数量的航空器(4-12架),
每架航空器在区域内平均飞行时间为30分钟,使其分别构成上升、下降、追赶、交叉和汇聚共计(2-10个 )飞行冲突,冲突发生间隔时间3-5分钟,受训
者应能够:
(a)利用现有通信导航设备为航空器提供安全间隔,调配飞行冲突;
(b)使用标准符号和简语在进程单上记录管制许可、飞行动态和情报;
(c)模拟紧急情况处置(增压舱失密、发动机失效或失去通信联络)。
§1.14322 通过模拟培训,受训者能够正确进行下列工作:
(a)正确摆放进程单并利用进程单探测飞行冲突;
(b)使用标准的符号和简语在进程单上记录管制许可、飞行动态和情报;
(c)使用无线电和内话通信用语和程序;
(d)分别利用NDB、VOR/DME和推测领航为同航线、汇聚和交叉飞行的航空器提供安全间隔,调配飞行冲突;
(e)利用NDB、VOR/DME和推测领航调整进出港航空器之间的冲突,并适时发布管制许可;
(f)接收、播发天气实况;
(g)能够处置十二架航空器同时在本区域内的飞行和本区域内常见的各种飞行冲突。
§1.144 实地操作:受训者完成模拟培训后,应当进入实地操作培训。实地操作培训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a)教员向受训者讲解模拟操作与实地操作的不同点及实地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b)给出一定时间,让受训者进行岗位熟悉;
(c)在教员监督下开始实地操作;
(d)适时进行工作技能检查。
§1.15 雷达管制岗位培训
§1.151 本阶段是培训受训者履行雷达管制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并获得在这些岗位单独工作的资格。受训者只有在完成程序管制岗位培训,并获得独立工作的资格后,才能进行雷达管制岗位培训。
§1.152 本阶段分为课堂教学、模拟培训和实地操作。模拟培训和实地操作可交替进行,即:初级模拟培训→实地操作→中、高级模拟培训→实地操作;进行雷达模拟机培训时,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九《模拟培训难度表》设置题目。
§1.153 课堂教学是回顾院校空中交通管制专业学习中有关雷达知识,结合本管制中心的具体情况,重点是本单位使用的雷达性能特点和实施雷达管制的程序、间隔、调配原则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协议。
§1.1531 教材:使用本管制中心编制的教材,必要时可补充其它资料。
§1.1532 培训内容:
§1.15321 雷达理论:
(a)一、二次雷达基本工作原理;
(b)窄带和宽带之间的区别;
(c)本区域和相邻区域雷达覆盖范围和限制。
§1.15322 雷达管制席位设备和雷达的显示:
(a)雷达显示器的使用;
(b)甚高频通信面板的使用;
(c)内通面板的使用;
(d)一、二次雷达对航空器的识别异同;
(e)雷达屏幕上航空器回波、固定回波和天气回波的辨认;
(f)雷达覆盖范围随高度变化情况;
(g)利用雷达进行测距。
§1.15323 航空器的引导和调速:
(a)引导的条件和程序;
(b)调速的条件和程序;
(c)发布管制许可的时机和内容;
(d)雷达间隔的应用。
§1.15324 天气影响和天气情报:
(a)天气对雷达的影响和相应的显示;
(b)向航空器发布天气情报。
§1.15325 二次雷达应答机编码:
(a)选择和分配编码的程序;
(b)应急编码的指定与识别;
(c)应答机故障时使用的术语。
§1.15326 管制移交:
(a)管制移交的程序、方法和时机;
(b)实现管制和通信移交;
(c)确认管制移交的程序;
(d)相邻管制区雷达覆盖范围和实施雷达管制时的限制。
§1.15327 特殊情况:
(a)如何对通信故障的航空器提供服务;
(b)雷达故障处置程序;
(c)从雷达管制转为程序管制的方法;
(d)航空器应答机故障采取的措施。
§1.154 模拟培训是雷达管制岗位培训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创造更加近似实际工作条件的视频环境和语音环境,模拟培训应当在本管制区现有空域、导航、监视设施和飞行流量环境下进行,集中体现本区域管制中心内可能出现的飞行冲突和超高强度的飞行流量。
§1.1541 培训题目设置要配合相应的教材,难易适中、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步骤有序。题目难度可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1.15411 初、中级培训题目设置内容:
(a)雷达识别和再识别方法;
(b)雷达引导。包括到某一地标或进近航道,提供正常间隔、离场航路、绕飞天气和雷达服务终止;
(c)雷达管制间隔;
(d)在其他扇区管制下的本扇区的飞行活动;
(e)紧急情况;
(f)影响正常运行的特殊飞行的管制;
(g)航空器燃油不够和空中放油;
(h)通信、导航设备和应答机故障;
(i)在指定的高度上请求改变高度;
(j)终端区飞行量饱和等待;
(k)飞行中因天气原因改变航路和进离场航线;
(l)雷达覆盖区边缘航空器的调配;
(m)雷达目标丢失和备份系统的使用;
(n)移交(正在等待中的航空器的移交,移交开始和接收,扇区对扇区、单位对单位的移交);
(o)管制许可;
(p)航空器优先处置程序。
§1.15412 高级培训题目设置 :
(a)雷达难题的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b)在难题课程中,冲突告警对于受训者是一种帮助,但是在考评时应取消冲突告警;
(c)难题应当包括不正常情况和很少使用的程序;
(d)难题应当根据受训者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但特殊天气和紧急情况必须作为难题处理。
§1.1542 雷达管制岗位培训完成后,受训者能够进行下列工作:
(a)调整雷达画面,使其适应自己的工作;
(b)对一、二次目标进行雷达识别;
(c)引导偏航的航空器回到正确的航路上;
(d)为航空器指定二次雷达编码并建立雷达识别;
(e)向航空器通报飞行冲突;
(f)引导航空器改变高度、调整速度;
(g)使用雷达间隔调整飞行冲突;
(h)向其它扇区或管制区进行雷达移交;
(i)流畅地使用标准用语;
(j)雷达管制转为程序管制。
§1.155 实地操作:
§1.1551 与模拟培训中的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对应,实地操作也应当分阶段进行。
§1.15511 实地操作培训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a)给出一定时间,让受训者进行岗位熟悉;
(b)向受训者讲解实地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c)要求受训者复习操作雷达显示终端各种常用功能;
(d)在教员监督下开始实地操作;
(e)适时进行工作检查;
(f)根据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转入中、高级模拟培训;
(g)完成中、高级模拟培训后,在飞行流量较大的扇区或时间实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