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章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监察员的类别分为监管类和督导类。 第九条 监管类划分为航空安全、飞行标准、适航审定、机场、航空安保、空中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市场、统计价格、财务、综合等监管专业。督… 第十条 监察员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一条 监察员应当严格依照职权执法,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不得推诿。 第十二条 监察员行使职权,与行政执法事项或者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监察员应当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得以权谋私。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