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七章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监察员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导致行政赔偿的,民航行政机关在承担行政赔偿义务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监察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四十五条 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伪造监察员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监察员有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