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二百一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确立的质量管理目标的内容主要包括:

民用航空气象用户的满意度;

年平均重要天气预报准确率;

观测错情率;

漏、错、迟发布飞行气象情报的数量;

飞行气象文件提供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