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二百条

第二百条 民用航空气象资料的分类、立卷要遵循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的联系,一般按类别进行整理、立卷,按不同载体,分别存放在专用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内;保存范围内的资料应当完整、准确、连续、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