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九章 气象设施设备 第一节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一节 第九章 气象设施设备 第一节 设施设备的建设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设备配备的规定配置相应的气象设备。 第一百六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设备应当符合民用航空气象设备技术要求。 第一百六十四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的建设应当符合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建设规范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机场气象台应当配置基本的气象探测和观测、气象资料收集处理、气象产品制作、飞行气象情报交换与气象服务等气象设施设备: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设置气象观测场,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第一百六十七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使用的气象设施、设备、运行系统应当具有符合有关防雷规范的防雷设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具有必要的通信设施设备用于: 第九章 目录 第一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