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百三十七条 民用航空气象用户包括:

公共航空运输运营人;

空中交通服务部门;

机场运行管理部门;

搜寻与救援部门;

航空情报服务部门;

通用航空运营人或通用航空活动主体;

其他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