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三章 气象人员资质与培训 第三十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气象人员资质与培训 第三十五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对民用航空气象人员的专业培训,民用航空气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岗前、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