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 第三节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三节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 第三节 机场警报 第九十八条 机场警报应当对可能严重影响地面航空器和机场设备、设施安全的气象情况作出简要说明。 第九十九条 机场气象台应当依据机场警报的发布规定和本机场的最低运行标准、运行方式、航空运营人的运行标准等,与机场运行管理部门、空中交通服务部门、航空运营人共同协商制定本机场… 第一百条 当机场范围内发生或者预期发生达到发布机场警报标准的重要天气时,机场气象台应当按照机场警报的制作规定制作发布机场警报。 第一百零一条 机场警报应当以缩写明语形式或与航空气象用户协商的格式发布。 第一百零二条 当所涉及的天气现象不再出现或预期不再出现时,机场气象台应当取消相应的机场警报。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