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 第二节 低空气象情报 第九十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九十七条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 第二节 低空气象情报 第九十七条 当有关的天气现象在该地区不再出现或预期不再出现时,气象监视台应当发布一份低空气象情报以取消相应的低空气象情报。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