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七章 航空气象探测 第五节 气象卫星资料接收 第六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航空气象探测 第五节 气象卫星资料接收 第六十一条 民用航空气象中心和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应当不间断地接收气象卫星资料,并存入民用航空气象数据库。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