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七章 航空气象探测 第五节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五节 第七章 航空气象探测 第五节 气象卫星资料接收 第六十条 机场气象台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接收气象卫星资料,并根据协议提供给民用航空气象用户。 第六十一条 民用航空气象中心和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应当不间断地接收气象卫星资料,并存入民用航空气象数据库。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