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七章 航空气象探测 第四节 空中气象探测 第五十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航空气象探测 第四节 空中气象探测 第五十八条 空中气象探测分为定时探测、连续探测和不定时探测。 机场气象台应当实施定时探测,探测时间与地面天气图资料观测时间相同;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及设备性能情况,实施连续探测;应当根据飞行任务、气象预报及其他需求,实施不定时探测。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