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十四章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技术研究与开发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航总局根据民航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制定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规划;民航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总局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规划,制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应当遵循与航空气象服务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对在航空气象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一百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