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十一章 航空气象服务 第六节 为航空情报服务部门提供的服务 第一百一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一百一十条 第十一章 航空气象服务 第六节 为航空情报服务部门提供的服务 第一百一十条 相应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向航空情报服务部门提供其所必需的、适时的气象情报。 第六节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