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三章 航空气象观测 第三节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三节 第三章 航空气象观测 第三节 雷达探测 第二十六条 定时探测雷雨季节实行定时探测。为便于综合分析,时间与地面绘图资料观测时间相同。 第二十七条 临时探测由值班预报员根据飞行任务或天气预报的需要提出,雷达操作员实施。 第二十八条 雷达开机探测,操作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探测复杂天气,应当立即拍下(录象)回波图片;探测结果,应当及时提供给值班预报员和使用单位。 第二十九条 雷达探测后,探测值班员应当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分析和妥善保存,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