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1990年) 第四章 航空无线电台站呼号频率的指配 第三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1990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航空无线电台站呼号频率的指配 第三十二条 机场内移动通信无线电台的工作频率,除使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指配的频率外,还可申请由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指配。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