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六章 行李 第三节 小动物、导盲犬、助听犬 第五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行李 第三节 小动物、导盲犬、助听犬 第五十条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及其容器和食物,应当交承运人托运,并按逾重行李交付运费。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