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六章 行李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行李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按规定程序对旅客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由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拒绝接受行李检查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该旅客的行李。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