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997年) 第五章 奖励实施 第二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997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奖励实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奖金,不计入获奖单位的奖金总额,不征收奖金税。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