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99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民航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奖励在民航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1993)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