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1年) (1)
(1) 舱内货物的移动不会损伤这些项目;和(2)这些项目的破裂或故障不会引起着火危险。
(f)必须有防止货物或行李干扰舱内防火设施功能的措施。
(g)舱内热源必须屏蔽和隔绝,防止引燃货物。
(h)必须进行飞行试验以表明符合§25.857中涉及下列方面的规定:
(f)必须有防止货物或行李干扰舱内防火设施功能的措施。
(g)舱内热源必须屏蔽和隔绝,防止引燃货物。
(h)必须进行飞行试验以表明符合§25.857中涉及下列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