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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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1994年5月6日由民航总局与外经贸部发布

2002年8月1日

被 2001年1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 110 号公布、自 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明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