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2年)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2年) (c) (c) 代替本条(b)的符合性,可以在要求 30 秒钟一台发动机不工作(OEI)和 2 分钟一台发动机不工作(OEI)功率额定值的发动机上进行本规定第 33.87 条(b)、(c)、(d)或(e)规定的持久试验,接着进行第 33.87 条(f)规定的试验,但中间不进行分解和检查。在完成第 33.87 条(f)的持久试验后,发动机必须满足本条 (2) 目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