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四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四十二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或者协助和配合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的任务完成时,负责组织、指挥或协调应急处置的民航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终止应急处置。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