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四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四十条 参加应急处置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组织、指挥或协调应急处置的民航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组织、指挥或协调应急处置的民航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