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或者民航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发布的信息应当避免干扰或者妨碍民航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