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民航总局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和每一航季航空运输市场情况制定航线航班安排的指导原则和经营许可的评审规则,经征求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空运企业意见后,于该航季开始的90日前予以公告,并依据指导原则和评审规则对空运企业换季集中提交及日常提交的航线经营许可进行核准或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