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无论是否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均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制定危险品培训大纲并获得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批准;

确保其人员已按本规定和《技术细则》的要求接受相关危险品知识的培训并合格;

与经营人签订包括危险品航空运输在内的地面服务代理协议;

制定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程序,其中应当包括地面应急程序和措施;

拥有经营人提供或者认可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