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04年) 第276.1条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04年) 第276.1条 第276.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令),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目录 第27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