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199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实施的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以下简称Ⅱ类运行)。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