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2001年) 2.

2. 广开就业渠道,鼓励盲人按摩人员个体从业,依托社区设立盲人按摩站(点),有按摩科室的医疗机构要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院(所),盲人按摩院(所)中的按摩人员应以盲人为主;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优先录用盲人按摩人员。